天津市高層次人才激勵專項實施細則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市第十一次黨代會精神,切實落實《天津市“海河英才”行動計劃》,更好的發揮對高層次人才的激勵作用,激勵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條 支持對象。本專項重點獎勵新當選兩院院士(見附件1)、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見附件2),海河工匠(見附件3)、天津市技術能手(見附件4)、技能大賽大獎獲獎者(見附件5)等高技能人才。
第二條 基本原則。實施專項堅持服務中心、高端引領、以用為本、規范有序的原則。
第三條 資金撥付。相關獎勵經費按照《天津市人才發展基金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撥付。
第四條 監管評估。受資助單位和個人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對資助經費獨立核算、專款專用。項目實施單位要對資金撥付、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管,開展項目檢查和績效評估。
第五條 違規處置。相關單位和人員在實施專項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將暫停申報資格,納入市誠信系統“黑名單”,取消相關資格(資質),追繳專項資助經費,情節嚴重的,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施行,由市人才辦及相關牽頭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1.獎勵新當選兩院院士
2.評選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
3.評選海河工匠
4.評選天津市技術能手
5.資助技能大賽大獎獲獎者
6. 經辦流程圖
附件1
獎勵新當選兩院院士
一、本專項是我市對新當選的兩院院士給予獎勵的人才專項。市委組織部具體組織實施。
二、獎勵對象
我市新當選的中國科學院院士和中國工程院院士(不含外籍院士)。
三、獎勵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給予新當選院士每人一次性200萬元獎勵資助;給予用人單位500萬元經費資助,用于人才引進和培養工作。
四、申請材料
院士增選結果公布后,用人單位5個工作日內向市人才辦提交相關申請材料:
(二)天津市人才發展基金資助項目申請表。
(三)資助經費使用計劃。
五、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市委組織部人才工作處
聯系電話:83606326
附件2
評選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
一、“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是市政府授予我市有突出貢獻專業技術人才的榮譽稱號。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3年評選1次,每次表彰80人。
二、參評條件
長期在一線工作,具有正高級職稱,學術技術水平在本學科或技術領域位居國際前列、國內領先,為同行所公認的在職專業技術人才。在近5年取得以下成就之一:
(一)在自然科學研究中,獲得國家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獎的主要完成人;或獲得市部級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科技進步二等及以上獎勵的主要完成人,其中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或獲國家發明專利3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其專利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社會經濟效益。
(二)在社會科學研究中,是國家“五個一工程”獎、其他社科類國家級獎的主要完成人;或是省部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2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
(三)在承擔市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及工業新產品新技術開發中,解決了關鍵性的技術難題,獲得國家同行業最高獎項,并取得顯著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四)長期工作在教育教學第一線,在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事業發展中發揮重要作用;或是國家級教學成果獎的主要完成人(前3名);或是市部級教學成果獎2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
(五)長期工作在醫療衛生第一線,獲得中華醫學科技獎、中華預防醫學會科學技術獎、中國醫師獎等衛生行業國家級二等及以上學術、技術獎勵;或是獲得白求恩獎章或南丁格爾獎;或是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臨床重點專科的學科帶頭人;或是經市級衛生部門鑒定,取得重大發現或發明,填補國內空白的。
(六)在農業生產第一線從事優良品種繁育、技術推廣等工作,并獲得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的主要完成人。
(七)在信息、金融、財會、外貿、法律和企業現代化管理等領域,為解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供科學理論依據,或采取的管理技術被政府或行業采納后取得顯著效益,得到同行公認的具有突出貢獻的人員。
(八)在文化藝術、新聞出版領域,獲得國家專業最高級別獎;或是市部級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2項以上的主要完成人(一等獎前3名、二等獎前2名)。
(九)在教練執訓工作中,培養訓練的運動隊或運動員在世界三大賽(奧運會、世錦賽、世界杯)中獲得獎牌;或獲得亞運會或全運會冠軍;或打破世界紀錄、全國紀錄并被相關體育組織承認的教練員。
在企事業單位中擔任黨政領導的,擔任副司局級及以上領導職務和享受副司局級及以上待遇的,以及已獲得國家有突出貢獻專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和天津市授銜專家稱號的,不再參評本項目。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以天津市人民政府名義授予稱號,頒發證書和銘牌;市人才發展基金給予2萬元學術技術津貼,所在單位按照不低于資助額度予以匹配;享受每年15天的學術休假,休假期間工資、津貼等各種待遇不變。
四、報審程序
(一)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才工作部門組織申報,并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征求同行專家意見,報經主管領導同意后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將有關材料報送市人力社保局。
(二)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組,經專業評審組、評審委員會兩級評審通過后,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和人選所在單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建議人選名單,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同意后,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批準。
五、申報材料
(一)區人力社保局、委辦局人才工作部門推薦函。
(二)《天津市有突出貢獻專家推薦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三)佐證材料:人選職稱證書復印件,人選承擔項目、獲得獎勵、發表論文、創造效益等。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人力社保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處
聯系電話:83218136
附件3
評選海河工匠
一、“海河工匠”是市人民政府授予在我市戰略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優勢傳統產業等領域中作出突出貢獻高技能人才的最高榮譽獎項。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10名。
二、參評條件
在生產服務一線技能崗位直接從事生產、技術、研發等工作5年以上,具備高級技師職業資格或同等技能水平,并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高技能人才:
(一)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天津市技能大師”等榮譽稱號且業績突出。
(二)個人職業技能在國內同行業處于領先水平,被國家人社部批準設立國家級技能大師工作室,在同行業中得到廣泛認可。
(三)獲得國家或天津市科學技術進步特等(一等)獎項,并取得重大經濟和社會效益。
(四)具有豐富生產實踐經驗,在生產實踐中創造性地解決了本行業、本職業(工種)關鍵的生產技術難題,有重大發明創造或重大技術革新;或具有一定的絕技絕活,并在積極挖掘和傳承傳統工藝上作出突出貢獻。
(五)發明、創造具有新穎性、先進性、實用性的技術成果,對促進企業發展產生重要作用,并獲得市級以上部門認可。
(六)體現領軍作用,運用個人技能、技藝指導青年職工或職業院校學生進行技能訓練、傳授技藝并成績突出,積極參加“名師帶徒”等活動。
獲得“海河工匠”稱號的高技能人才不再重復申報。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給予“海河工匠”獲得者每人20萬元一次性獎勵資助。優先推薦參加國內外技能交流、技能培訓、國家級高技能人才評選活動。
四、評選程序
(一)申報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推薦并公示無異議后,將《天津市海河工匠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所在區人力社保局或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才工作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后,將推薦人選相關材料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二)評審公示。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批準頒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建議人選名單和經費資助申請材料,經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市政府批準同意后印發決定,頒發證書和獎金。
五、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海河工匠申報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二)申報人先進事跡材料。
(三)佐證材料:職業資格證書、發明專利、榮譽獎勵、技術成果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電話:83218263
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電話:83635032
附件4
評選天津市技術能手
一、“天津市技術能手”是市政府授予我市優秀技術工人的榮譽稱號。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每2年評選1次,每次評選100名。
二、參評條件
具有三級以上國家職業資格或同等技能水平,且從事本職業(工種)3年以上的生產服務一線在職技術工人,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開展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技術難關攻克或提出技術改造合理化建議中作出重要貢獻,并取得明顯經濟和社會效益。
(二)有被社會公認的絕招絕技,或在生產實踐領域創造和總結出先進操作方法,在同行業中有較大影響。
(三)獲得國家一類技能競賽前20名、二類技能競賽前15名成績,或天津市一類技能競賽前3名、二類技能競賽第1名成績。
(四)獲得天津市科學技術進步三等獎及以上獎項,并在開發、推廣、應用先進科學技術成果轉化成生產力方面作出突出貢獻。
獲得“天津市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已獲得“全國技術能手”稱號的人員不再參評。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給予市技術能手每人一次性2萬獎勵資助。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推薦并公示無異議后,將《天津市技術能手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報送所在區人力社保局或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才工作部門審核,審核合格后,將推薦人選相關材料報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二)評審公示。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專家評審組,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提出建議人選名單,并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對建議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三)批準頒證。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建議人選名單和經費資助申請材料,報請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市政府。市政府批準同意后印發決定,頒發榮譽證書和獎金。
五、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技術能手申報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二)申報人先進事跡材料。
(三)佐證材料:職業資格證書、發明專利、榮譽獎勵、技術成果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電話:83218263
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電話:83635032
附件5
資助技能大賽大獎獲獎者
一、資助本市獲得世界、國內技能競賽、中華技能大獎、技術能手等稱號的高技能人才。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隨時申報,集中認定。
二、申報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本市高技能人才:
(一)獲得世界技能大賽金、銀、銅、優勝獎的及其他參賽選手。
(二)獲得國家一類技能競賽前20名、二類技能競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15名的。
(三)獲得天津市一類技能競賽前10名、二類技能競賽前6名的。
(四)獲得中華技能大獎、全國技術能手和天津市技術能手的。
三、支持政策
相關經費由市人才發展基金列支。
(一)對符合第二條第一款規定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獎勵資助。
(二)對符合第二條第二款規定的高技能人才,獲得國家一類技能競賽前5名、二類技能競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前3名的,給予5萬元獎勵資助;獲得國家一類技能競賽6-20名、二類技能競賽和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4-15名的,給予3萬元獎勵資助。
(三)對符合第二條第三款規定的高技能人才,獲得天津市一類技能競賽前3名、二類技能競賽第1名的,給予2萬元獎勵資助;獲得天津市一類技能競賽4-10名、二類技能競賽2-6名的,給予1萬元獎勵資助。
(四)對符合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的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和2萬元獎勵資助。
以上獎項不兼得,只享受最高獎項。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獲獎人員及時向所在區人力社保局或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才工作部門提出獎勵申請。
(二)審核。區人力社保局或委辦局(集團公司)人才工作部門,審核相關材料后向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申報。
(三)復審。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將申報人選相關材料進行復審,提出建議獎勵人選名單。
(四)公示。對建議獎勵人選名單在市人力社保局官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五)審批。公示期滿無異議的,市人力社保局向市人才辦報送獎勵經費申請材料;市人才辦核準并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同意后,函復市人力社保局,并將項目資助情況抄送市財政局。
五、申報材料
(一)《天津市高技能人才激勵專項資助申報表》(登錄“海河英才”網www.tjrc.gov.cn下載)。
(二)佐證材料:榮譽獎勵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
六、聯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職業能力建設處 電話:83218263
市職業培訓指導中心 電話:8363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