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化工專業
職稱評審總方案
為做好2023年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化工專業技術職稱申報評審工作,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開展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函〔2023〕355號)要求,結合我市化工行業專業技術人員隊伍建設情況,特制定本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專業級別
2023年申報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化工專業(副高級、中級)職稱評審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按照本方案要求進行申報。副高級職稱下設化學工程、無機化工、有機化工三個專業。
二、參評范圍
(一)本市企事業單位、非公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駐津單位,以下統稱用人單位)中在職從事化工專業技術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從事化工專業技術工作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自由職業者,符合申報條件的,可申報本專業對應等級職稱。在津從事化工專業技術工作的港澳臺地區人才和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籍人才,可按規定申報。對于全面實行崗位管理、專業技術人才學術技術水平與崗位職責密切相關的事業單位,一般應在崗位結構比例內開展職稱申報評審。
(二)高技能人才可按照《市人社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本市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22〕26 號)有關規定,申報本專業職稱。
(三)按照《市人社局關于明確部分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關系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9〕96號)規定,取得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且符合晉升高一級別職稱評審標準的,可持相應職業資格證書和用人單位聘任證明直接申報。
(四)本年度全國技能大賽、全國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海河英才”創新創業大賽符合條件的獲獎人員,可按規定破格申報本專業相應層級職稱。
(五)受到黨紀處分、政務處分、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已離退休人員不在職稱評審范圍。
三、評審標準
2023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有關標準條件,按照《市人社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印發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9〕39號)執行。
四、評審方式
2023年本專業職稱評審方式為:評委會專家評審。對于不具備規定學歷、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的申報人員,需要參加相應專業知識考試。
五、申報評審政策
(一)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以下簡稱申報人),應符合《天津市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津人社規字〔2019〕4號)、我市各系列職稱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評價標準及各專業職稱評價政策規定的申報條件。本市在站博士后可以通過其博士后設站單位申報副高級職稱。同一申報人一般每次只能申報一個系列或專業,每年同一系列或專業只能申報一次。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執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2〕60號)有關規定。
(三)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及《市人社局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20〕40號)等文件規定,全面落實疫情防控一線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各項政策。
(四)對本市各類企業引進和培養的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不論是否取得過職稱,企業可根據其業績水平直接申報相應層級職稱(需出具業績水平證明函,模板見附件)。其中,與本市企業簽訂工作協議1年以上且每年累計在津工作不少于2個月的柔性引進人才,可在本市按規定申報職稱。將人才為企業作出的貢獻、創造的業績、發揮的作用作為職稱評價的重要內容。
(五)科技、教育、醫療、文化等領域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與公立機構專業技術人才在職稱評審方面享有平等待遇。
(六)專業技術人才可憑持有的中央國家機關、中央企業、省級人社(職稱)部門頒發或授權頒發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在本市進行職稱評聘。
(七)申報人繼續教育要求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執行,作為職稱申報評審必要的基本條件。對繼續教育完成情況實行申報人承諾制,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核驗,市職稱辦對申報人繼續教育情況進行抽查,對承諾不實的申報人取消當年申報資格。
(八)優化職稱申報評審服務,實行“免跑即辦”,統一使用職稱評審系統(網址:http://111.33.175.202:8081/zcpsqd/home),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網上查詢、網上評審、網上發證、網上核驗。申報人所有信息和佐證材料、業績材料均在網上提交,不再提交紙質申報材料。評審通過人員在線自行下載、打印職稱電子證書和電子評審表。
六、時間安排
化工專業主管部門按照我市本年度職稱評審時間要求,具體工作進度和時間安排如下:
(一)開展申報推薦。各業務主管部門指導推動用人單位開展職稱申報推薦工作,申報人、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登錄職稱評審系統,在線進行申報、受理、審核、反饋等操作。申報人自9月18日(星期一)起登錄職稱評審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相關信息、上傳佐證材料,并于10月27日(星期五)前完成初次提交。經用人單位、業務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并將審核通過的申報材料提交至本評委會,業務主管部門的在線審核提交工作應于 11 月 6 日(星期一)前完成。
(二)評委會線上審核。評委會對接收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為了不影響申報人員參加職稱評審,對于不屬于本評委會評審范圍的申報材料退回后,原則上業務主管部門不能再次提交至本評委會;對需要補充材料、完善信息的請申報人按照退回原因一次性完成修改完善,并于11月20日前提交至用人單位,11月22日前由用人單位提交至評委會,逾期不再接收。
(三)組織專業知識考試。12月15日(星期五)前,組織不具備規定學歷、所學專業與申報專業不一致的申報人員參加相應專業知識考試。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組織專家評審。12月25日前召開專家評審會議。
(五)公布評審結果及獲取職稱證書、評審表。12月31日前對通過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在職稱評審信息系統中公布評審結果,并生成電子職稱證書,評審通過人員可在線下載打印電子職稱證書及電子《天津市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交存檔部門歸檔。
七、公開方式
公開申報程序、材料、要求、標準等內容均在天津渤海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網站新聞中心-信息公開-公示公告板塊公布,網址 http://www.lyyl.org.cn。
聯系人:于濤
電 話:022-58980536
附件3:2023年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化工專業職稱評審材料清單.pdf
附件4:2023年天津市工程技術系列化工專業職稱評審填報說明.pdf
2023年9月15日